無極天宮天律規條
第一條.懲罰不正神法條只有一條:嚇令關入天牢、思考悔過、往後再審再查來。
第二條.懲罰現代世人法條有兩條:一條判散財;另一條判病苦。罪法如由某某人來申訴;某某人如違背天犯法等,經上天查察屬實,上天必判定奪散財:三個月至三年之問;上天必判定奪病苦:五個月至三年不等的罰期。設若經上天判罪定奪了,宇宙當中任何仙佛聖賢都無法解救的,因為上天所判一切必公正審判定是由無極天宮定奪而下,不容仙佛極聖賢懷疑的,罪法若罵真理傳達者或亂損害國家、欺壓善良者、利用神明來騙財騙色,懲處罰以散財論處、病苦來定判。如以不實及攻擊正规正法宗教傳正道者,一樣散財論處來。又若官員貪汚或宮廟寺人員貪汚,雖然騙到財者,會判處病苦到終生。
第三條.懲罰鬼只有一條,打入地牢永不超生。
第四條.懲罰各教界沒有上天承認的自稱「住持」及「師父」,一律都沒向上天奏旨,無旨無令這群人,違背犯法經人申訴來查證屬實,無極天宮必判處定奪所修功力毁掉及毁掉眾生緣。如佛教的就切斷佛緣;如其他教也是如此切斷與主的緣。
第五條.懲罰紅頭法師,違背犯天律法者,經人申訴查證屬實,無極天宮判處毁掉法力、切斷神緣、毁掉眾生緣、若無旨無令者,判處病苦。
第六條.懲罰黑頭師公,如違背犯天律法來,經人來無極天宮申訴,查證屬實,定奪必須毁掉法力,有旨收旨、有令收令、再切斷祖師缘、後判處病苦。
第七條.懲罰宮、廟、神壇,違背天律法規來,判處定奪,先交回玉旨、或有其他旨令來,絕止行事招回天庭,關入天牢。
第八條.懲罰被上天所降下天火(三昧真火)燒過的宮、廟、神壇,等於是反天之地,如果再重建募款,主事者等於犯了天威天條,無形天官神都會記錄者,主事者以及幫忙募款,捐款之人違背上帝定奪,必定散財病苦,家人病亡,罪情重者必然絕子絕孫,望大家不要觸犯天威。
(為了防制亂申訴,都要查證屬實來,方可進入第二階段作法來,查證害人,也是要查清是否有同流合汚的所有請形來,是否有因果各種的共流事來)












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